当了48天市长后落马的他,被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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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最高检官网4月6日消息,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俊飚(正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俊飚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(资料图)

今年3月,王俊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
经查,王俊飚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;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贷款融资、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王俊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王俊飚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去年9月16日,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:王俊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。

去年7月30日,王俊飚当选为山西省长治市市长,至9月16日官方宣布其被查,担任市长只有48天时间。

官方履历显示,王俊飚1970年11月生,1992年8月参加工作,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管理学博士学位,研究员、正高级会计师。

他曾长期在山西金融领域任职,曾历任:太原市商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;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,大同办事处主任、党组书记;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、副主任等职。

2013年5月,王俊飚任运城市副市长。

2016年5月,王俊飚调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;2017年7月任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;2019年12月,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,后同时担任董事长。

去年3月,王俊飚调任长治市委副书记,4月任代市长,7月30日,当选为长治市市长。

去年4月2日,长治市召开干部大会,宣布:王俊飚任长治市委副书记。

王俊飚资料照

他在大会上表态,要恪尽职守,勤奋工作,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干部群众,努力把长治的工作干好,把组织交办和人民期待的事情办好。始终做到政治坚定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坚定的政治立场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确保取得实效。始终做到担当实干,聚焦难点重点,直面困难问题,遇到矛盾不绕、面对困难不躲、解决问题不拖,全力破解发展中的各类难题,持之以恒补齐发展中的各类短板,营造讲效率、抓落实,令行禁止、责任分明的工作氛围,做到干一件、成一件。始终做到团结共事,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,充分发扬民主,加强沟通协调,营造相互尊重、包容协作、和谐相处的工作氛围,形成推动长治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。始终做到严于律己,坚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牢牢扛在肩上、落实到行动上,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、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。

王俊飚简历

王俊飚,男,汉族,1970年11月生,山西清徐人,1992年8月参加工作,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管理学博士学位,研究员、正高级会计师。

1989.09--1992.08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会计专业学习

1992.08--1996.10太原市财委天公宾馆科员、主任、副经理

1996.10--1998.10太原市文庙城市信用社主任助理

1998.10--2003.09太原市商行西矿街支行副行长,迎泽街支行行长,并州南路管辖支行行长、书记

2003.09--2005.07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

2005.07--2005.11太原市商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

2005.11--2009.09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,大同办事处主任、党组书记(2005.09--2008.07山西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获管理学博士学位)

2009.09--2013.05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、副主任(2008.10--2011.09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)

2013.05--2016.05运城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

2016.05--2017.07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

2017.07--2019.12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
2019.12--2020.0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

2020.01--2021.0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(2020.10--2021.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)

2021.03--2021.04长治市委副书记

2021.04--2021.07长治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市政府党组书记

2021.07--长治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政府党组书记

2021年9月被查。

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(2021年10月被罢免)

延伸阅读:

副市长被免后主动投案收受的茅台藏地下室致包装腐烂

4月3日,浙江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“清廉浙江”发布第二十期“警钟长鸣”专题片。

在片中,办案人员用“谁的礼都敢收”来形容浙江金华原副市长陈晓的受贿行为。

他表面上遵纪守法,口号响亮,暗地里却与老板勾肩搭背,大搞权钱交易,甚至在开展主题教育和参加省两会期间还多次收受购物卡。

开展主题教育、参加省两会期间收购物卡

陈晓出生于1963年8月,浙江磐安人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在职大学学历。

陈晓/资料图

他早年间在浙江师范大学工作,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一个偏远山区的农村娃一路成长,27岁便成为当时浙江省高校最年轻的正处级干部。

1996年,33岁的陈晓从高校去往地方,担任金华县副县长,此后又相继担任了金华市物价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金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金华市发展计划和改革委员会(物价局)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府办党组成员,金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东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,金华市委秘书长等职。

2015年年底前,陈晓跻身金华市委常委,2017年当选金华市副市长,随后明确为金华市常务副市长。

专题片披露,陈晓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0年以上,甚至在开展主题教育和参加省两会期间还多次收受购物卡。

办案人员指出,陈晓大多数时候看起来是十分谨小慎微的,暗地里却在收受财物上肆无忌惮,谁的礼都敢收,老板、同事、部下所送的礼金、礼卡、贵重财物都来者不拒。陈晓案受贿犯罪人数涉及22人,次数多达78次,收受财物种类繁多,包括美元、手表、黄金制品、银行卡、购物卡等。

一晚上喝掉的茅台酒价值10余万

送礼者纷纷挖空心思打听陈晓的喜好,以各种由头送出珍贵的礼物。陈晓不抽烟,爱喝茅台,送礼者们便专送茅台酒。例如金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原项目负责人罗某某,为了谋求陈晓的帮助,向陈晓送去10张共60瓶茅台酒提货券。

陈晓案发后,调查组人员在其家中发现,一箱箱茅台整齐地堆放在地下室。时间久了,外纸箱已经腐烂。

调查组人员查获的茅台

陈晓在生活上所有的大事小事都有老板鞍前马后包办打理。

他想去散步,就有人早早的在家门口等候;他想去爬山,就有人驾车接送;他想去旅游,就有人付费、全程陪同;他想要喝酒,更是有人呼朋唤友,一个晚上能喝掉价值10多万元的茅台酒。

陈晓的父亲住院,还有老板主动去医院照看。陈晓要购置红木家具,有老板以极低的价格向陈晓出售;陈晓要装修,便有老板送上一批地板、墙砖、卫浴、洁具等装修建材,据办案人员介绍,该批建材的市场价达35万余元;陈晓的儿子要出国留学,老板们纷纷以留学花费大为由送来好处费,累计高达82万余元。

与此同时,这些老板在土地供应、土地用途改变、项目推进、子女入学、案件处理等相关事项请托上也均得到了陈晓的关照。

片中,陈晓面对镜头忏悔说,收受了这些购物卡,很多就是放在那里,自己并没有消费。收受了那么多的酒,在家里也不喝酒,就放在那里。收受了那么多金条,很多其实就是拿来的时候看了一眼,最后赃物收缴的时候看了一眼。“就看到两眼,过过眼瘾。”

陈晓/资料图

为了寻求快速致富的捷径,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,陈晓借着自己的职务影响力,向熟识的老板们做起了信贷生意。他将自有资金100万元以高息借给老板,并左手借款,右手放贷,从银行贷款260万元进行出借,通过空手套白狼的形式赚取利息差,通过违规借贷获利66万余元。

陈晓还违规投资入股,应朋友之邀投资民办学校,后溢价卖出股份,应亲戚之约投资建材企业想获取高额回报等等。2009年至2020年,陈晓先后投资入股了5家公司、一家学校一个房产项目,违规获利达250万余元。

违规获利250余万

编造借条试图证明清白

专题片还首次披露,陈晓连连错失被组织挽救的良机。

2018年底,浙江省委巡视组金华市委开展巡视,为了躲避核查,陈晓将自己收受的贵重物品进行转移,藏匿到多个地点,编造借条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,还和老板朋友商量了多个攻守同盟方案。

在2020年3月5日,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,免去陈晓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。仅隔一周多,也就是当年3月13日,金华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,决定免去陈晓的金华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。

直到这时,陈晓才如梦初醒,主动投案。

2020年4月3日,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,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陈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2021年4月12日,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陈晓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;对陈晓违法所得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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