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多人被押解游街示众,挂巨幅头像照遭围观!官方:没有不合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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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,也引发了极大的争议。

据媒体报道,此事发生在广西百色。视频显示有4人身穿防护服,胸前和后背都挂有相关证件照大幅头像,还有其他详细信息。这些人各由两名身着边境管理服装的人员押解“游街示众”,并排成一排接受大量群众围观和拍照。

靖西融媒体中心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显示,这被游街的几人因为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、走私等违法行为而被予以惩戒。

据悉这场活动被称为“XX乡‘十个一律’惩戒现场会”,据靖西公安28日的消息也证实了此事,这是在开展走私、偷渡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“十个一律”现场惩戒警示活动。

今年靖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曾发布《关于实施边境疫情防控“十个一律”惩戒措施的通告》,对违反疫情防控和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,一律公开曝光。

除了公众既熟悉又陌生的“游街示众”,还包括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违法人员公告、通过媒体多渠道宣传通报曝光、冻结银行账户,宽带、在居民家中墙上喷涂“协助偷渡户”等文字标识等。

靖西市人民政府官网今年8月发布的一则视频也显示了相关画面。

这段时间,广西东兴出现违法入境的确诊病例,涉边基层承担的疫情防控压力巨大,这也是让毗邻东兴的靖边市进行现场惩戒警示活动的原因之一。

不过此事经发酵后,外界及多家媒体对此提出质疑,从视频中的举措来看,显然早已脱离“依法惩戒”的范畴,从传播效果来看,无疑是现代版“游街示众”。

1988年,最高法、最高检及公安部下发《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、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》明确规定: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、示众,对其他已决犯、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。

对死刑犯尚且如此,更遑论其他类型的嫌犯。

2020年2月,公安部也明确指出,要依法开展防疫工作,严禁过度、粗暴执法。

视频里游街嫌犯的做法显然突破了“依法防疫”的边界,对还不能称之为“罪犯”的人员进行游街示众,行为违法性不言而喻。

也有部分观点认为,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,可以允许适当突破法律法规的限制,对偷越国境犯罪活动起到震慑作用。

对于“游街示众”的举措是否不妥?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宁乡政府回应,这就是现场惩戒警示活动,是按要求处罚,没有不合适。安宁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回复正观视频表示,“那他们已经违法了,没有不合适,我们也是按照要求对他们作出处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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